大陸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金融監管總局及央行等核心部會,於8月28日聯手拋出房地產政策震撼彈,全面改革商品住房銷售制度。未來預售屋必須蓋到「主體結構封頂」才能開賣,同時強力推進現房銷售,目標就是要讓民眾買房「所見即所得」,從源頭杜絕爛尾樓風險。配套措施更將個人房貸最長期限從30年一舉拉長到40年,但預售屋的銀行按揭必須等到「項目竣工備案後」才能撥款,等於終結過去「房子沒蓋好、房貸先開始繳」的荒謬現象。
預售門檻大提升 封頂才能賣
澎湃新聞報導,根據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完善商品住房銷售制度的通知》,新規明確將預售門檻統一拉高到「主體結構封頂」。過去各地標準不一,有的蓋到地上二分之一、有的甚至剛出地面(正負零)就能賣,現在全部比照最嚴標準辦理。但政策也保留彈性,施行前已拿到建照的「老項目」照舊制走,新出讓土地或未取得建照的「新項目」才適用新規,體現漸進式改革步調。
《通知》同時鼓勵現房銷售,但強調不搞「一刀切」。施行後新出讓的土地或尚未取得建照的項目「優先選擇」現房銷售;已拿到建照的舊案則「鼓勵」跟進。現房銷售必須辦理備案,並推行「定金制」,讓民眾在付錢鎖定房源時多一層保障。據中指研究院統計,今年以來已有超過20個地方推出配套優惠,包括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發購房補貼等,廣州更表態要積極試點現售制,並提供金融優惠。
開發貸款多兩年 銀行資金閉環管理
作為配套,大陸央行與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於改革完善房地產信貸管理推動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意見》,要求地產開發貸款實行「主辦銀行制」,單一項目只能對應一家主辦銀行,資金全部在同一體系內流動,銀行既能掌握風險,也能確保融資需求不被卡住。
貸款期限方面,預售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年、最長5年;現房銷售項目則拉長到原則5年、最長7年,多出的兩年剛好補足現房銷售較長的資金占用期。此外,首次還本日期原則上落在「竣工備案後」,代表建案施工期間業者只需付利息,不用急著還本金,壓力大減。
房貸最長40年 竣工才撥款
新制對購房人最直接的衝擊,是房貸年限從30年延長到40年,月供壓力立刻下降,對換屋族尤其有感;但代價是總利息會增加,等於用時間換取空間。最關鍵的變革在於:預售屋的個人房貸,必須「嚴格在項目竣工備案後」才發放。業內人士直言,這終結了過去「首付繳了、月供開始扣,房子卻連個影都沒有」的長期亂象,對消費者來說是重大保障。
中指研究院分析,新政短期內會讓新案供應變少,有助於消化市場庫存,對房價影響偏中性。長期來看,將逼迫建商更重視資金調度、成本控制和房屋品質,財務穩健、品牌信譽好的企業將更具優勢。城市間的分化也會更明顯,建商會更集中搶進優質地段,弱勢地區的房市恐面臨更大考驗。
(房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