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桶拆除竟引發「糞水倒灌」?基隆一名女屋主裝修房子時,適逢大雨且大樓共管嚴重堵塞,糞水逆流噴出,鄰居木地板受損向她求償14萬餘元。一審判女屋主賠7萬3240元。案件上訴至二審,法官調查後發現,真正元凶是社區共用排水管堵塞,鄰居也拿不出專業鑑定證明損害與裝修有關,最終逆轉判免賠,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這起糾紛發生在基隆市某社區。阿娟(化名)的房屋於民國113年9月下旬進行裝修,廁所馬桶拆除後,糞水從管線逆流噴出,積淹全室。相鄰的屋主阿誠(化名)發現自家木地板毀損,認為是阿娟未妥善封閉糞管,才讓屎水經兩戶之間的隔間牆滲透過來,提告索賠拆除及重新鋪設木地板費用7萬3240元、租金減免損失9000元及6萬元精神慰撫金,合計14萬2240元。
一審審理時,法官採信社區總幹事「若有裝馬桶就不會那麼嚴重」等推測性證詞,判阿娟應賠償阿誠木地板修復費用7萬3240元。
阿娟不滿提起上訴,強調當時社區排水主幹管堵塞造成高壓倒灌,就算馬桶沒拆也一樣會噴水,且對方根本無法舉證損害與自家裝修有直接因果關係。
基隆地院二審審理,水電技師明確指出「主幹線塞住,縱然馬桶沒有拔起來,馬桶是流通的 ,有水冒出來,一樣會冒出來淹水」,當天清理污水管的證人更表示當天是用電動通管機打通大樓共管後積水才退去。
法官認為,社區共管堵塞才是糞水倒灌的根本原因,此外,阿誠始終無法提出專業鑑定報告證明自家地板受損確定是由隔間牆滲透所致,憑臆測難以認定阿娟有過失。合議庭最終逆轉廢棄原判決,改判駁回阿誠一審的全部請求,阿娟免賠,且訴訟費用由阿誠負擔。全案不得再上訴。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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