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居住正義,內政部推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卻遭不肖人士覬覦當成提款機,桃園呂姓男子與新北陳姓友人,涉嫌假造房屋租賃契約,詐領4個月共1.6萬元租金補貼,案經國土署告發,桃檢依詐欺取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2男。
居住中壢的呂男,實際上並未將其位於八德房屋出租給陳男,為了詐領政府推行的租金補貼,竟動起歪腦筋,在112年4月共同填具內容不實的「租金補貼申請書」,為讓騙局更逼真,還特地製作假的房屋租賃契約書,載明呂男為出租人、陳男為承租人,租賃期間自112年4月10日起至114年4月10日止,每月租金為1.8萬元,同年11月1日正式向國土管理署遞件申請補貼。
假契約成功騙過形式審查的承辦公務員,誤認確有承租事實,國土署於113年1月先核撥3期(112年11月至113年1月)共1.2萬元的補貼款,同年2月2日再核撥4000元,總計1.6萬元補助款,全數匯入陳男申辦的中華郵政帳戶內 。
案經國土署察覺異狀主動告發,桃檢偵結認為,呂男與陳男明知申請內容不實仍遞件,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以及詐欺取財罪,一行為同時觸犯兩罪,檢方建請法院從重依詐欺取財罪處斷,詐得的1.6萬元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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