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領取政府租金補貼,竟瞞著房東與兒子偽造簽名!婦人小琪明知女房東阿霞並未同意其申請補貼,竟私下偽造租賃契約並冒簽房東與兒子阿振(均化名)的姓名,三年來向政府詐領補貼共計8萬9千餘元,案經國土署告發。
判決書指出,小琪自2004年起便向阿霞承租房屋,並與兒子阿振同住。2020年8月,小琪聽聞友人提及政府有租金補貼政策,動起歪念,但她擔心女房東阿霞不願配合稅務報核,竟未經對方同意,便於2021年與2023年期間,兩度偽造房屋租賃契約書。
小琪不僅在契約書上虛偽填載房東與兒子的姓名,更私自刻印蓋章,偽造多達17處印文與署名。隨後,小琪將這些假契約分別向市政府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出申請,導致相關單位承辦人員陷於錯誤,將每月2880元的補貼款撥入不知情的兒子帳戶內,前後共計詐得8萬9280元。
這起案件之所以會曝光,全是因為女房東阿霞在2025年4月間收到稅單時,發現上方加註可優惠報稅,她一頭霧水向市政府詢問後,驚覺自己的房子竟被拿去申請補貼,且租約內容完全是被冒用,憤而揭發此事。
法院審理時,小琪坦承有偽造契約與領取款項的事實,但辯稱自己是「無心的」、「不認為是詐欺」。法官審酌後認為,小琪的行為已損害房東、兒子及政府機關對租金補貼管理的正確性,考量其已返還部分犯罪所得,且雙方達成協商,因此,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刑3月,緩刑2年。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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