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重病外甥女「接手收租」,3200萬房地爭奪戰,法院判決須將房地所有權移轉返還阿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阿姨重病外甥女「接手收租」,3200萬房地爭奪戰,法院判決須將房地所有權移轉返還阿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婦人阿勤出資購買市中心高價房地,基於信賴將不動產登記在外甥女小柔(均化名)名下,不料,小柔趁阿姨重病期間,竟私自轉租並收取租金,甚至取走權狀。法院審理後認定借名登記關係成立,並已合法終止,判令外甥女須將房地所有權移轉返還阿姨。

判決指出,阿勤主張,她於2015年斥資約3200萬元購入位於市中心的土地與店面建物,因為親情信任,將房地借名登記在外甥女小柔名下,實際買賣價金、銀行貸款、稅賦、水電費及出租收益,皆由她一手負擔與掌控,自己才是真正所有權人。

然而,阿勤指控,小柔卻在她2024年重病期間,未經同意擅自將房地改租他人,並開始自行收取租金,甚至取走不動產權狀。她因此於2025年2月寄發存證信函,正式終止借名登記關係,並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所有權。

對此,小柔則否認借名登記的說法,主張當年是透過三方協議承接買賣契約,房地為自己所有。她並辯稱,阿勤部分出資僅屬親情贈與或分紅,實際管理、貸款與租賃均由她負責,請求法院駁回阿勤之訴。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從購屋過程、資金流向與後續管理狀況綜合判斷,阿勤主張可信。法官指出,房地自斡旋、議價、簽約至付款,多由阿勤主導,仲介證人亦證稱,實際買屋、出租決策皆由阿勤拍板,小柔僅於形式上配合登記。

在資金部分,法院查明,簽約金、服務費、代書費及絕大多數貸款清償,均來自阿勤本人或其子女帳戶,銀行貸款帳戶實際也由阿勤掌控,小柔所稱「贈與」卻未能提出具體證據佐證,難以採信。

此外,法院也注意到,雙方另有多筆類似爭議房產正在審理中,模式高度相似,加上小柔長期在阿勤的公司任職,薪資水準與短期內購置多筆市中心不動產的資力顯不相當,進一步削弱其抗辯可信度。

法院指出,借名登記契約本質上以信任為基礎,類似委任關係,任一方皆得隨時終止。阿勤已依法通知終止借名關係,小柔卻仍拒不返還房地,已構成無法律上原因受益,依法應返還不動產所有權。綜合全案證據,判決阿勤勝訴,命小柔將該處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返還。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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