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逝後同居人不搬走,簡訊成關鍵!無償借助期限到女兒成功奪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父逝後同居人不搬走,簡訊成關鍵!無償借助期限到女兒成功奪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宗家族房產糾紛日前有了裁判結果。女子小媛主張,名下的住宅,原本提供父親阿輝不定期居住,其父生前同居伴侶阿卿(均化名)也偶爾入住。不料,父親於2022年辭世後,阿卿以「短暫借住」為由持續占用,經多次催告仍拒不搬離,最終鬧上法院。法院審理後認定,小媛為合法所有權人,判決阿卿應遷出並返還房屋。

判決指出,房屋最初登記在阿輝名下,2002年以買賣為原因移轉登記給女兒小媛,並辦理銀行貸款設定抵押權,後續貸款也由小媛持續清償,具體顯示所有權移轉並非虛設。

阿卿則抗辯指稱,房屋實為阿輝出資購買,僅是為了避免債務風險而「借名登記」在女兒小媛名下,自己早在1997年即就向阿輝承租,並且存在長達39年的租約,要不然也是屬於不定期租賃,得以合法居住。

不過,法院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為,借名登記須有明確意思合致,且應由主張者負舉證責任。單憑水電、管理費由誰支付,或實際居住情形,難以推翻不動產登記所產生的所有權推定。法官並指出,父母生前將房產登記給子女,屬我國常見的財產規劃方式,並不當然等同借名登記。

至於阿卿主張仍有居住權,法院也未採信。法院認定,在阿輝過世後,小媛曾基於情誼,透過簡訊明確同意讓阿卿「無償借住至2022年12月31日」,雙方已有合意期限。期限屆滿後,阿卿即無合法占有權源,卻仍拒不遷出,已構成無權占有。法院依民法第767條規定,判決阿卿應自房屋遷出,並將房屋騰空返還予小媛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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