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地方促進會6日在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召開區段徵收案安置戶拆遷展延期限及重建、重購住宅融資貸款協調會。桃園航空城地方促進會理事長陳錫達表示,交通部民航局要求51位原徵收戶在今年1月17日前完成拆遷根本來不及,且安置街廓樓地板勘驗日期迫在眉睫,恐領嘸加速開發獎勵金,另補償不足、貸款困難安置重建房屋恐成爛尾樓。
交通部民航局回應,行政院在去年12月18日專案會議的新聞稿已有明確表示,因115年已經屆臨先建後遷期限,行政院將提高跨機關協調合作的強度,進而落實先建後遷的安置政策承諾,因此期限部分原則上不會變動。另有關安置住宅的15%搬遷獎勵金部分,在114年8月31日有提出自拆申請的案件,部份文件還不足,盼里長協助宣導在1月17日前,補正騰空點交資料,後續因審查作業與春節擠壓作業時間,民航局將會斟酌審查時間跟人力的調配進行審核。
民航局表示,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及加速開發獎勵金問題,因牽涉請照狀況及未來興建進度,目前市政府與民航局同步進行在地請照狀況清查,待清查完成後,民航局也會盡快跟市政府溝通、討論後續的規畫方案,若有必要也會提報行政院進行討論。
桃園航空城地方促進會表示,盼政府信守「先建後遷」承諾,在安置住宅完成交屋日起個3月內,不應要求徵收戶限期拆遷,更不應剝奪其合法獎勵金權益,且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應同步適用,同時將「每建坪3萬元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申請期限由115年2月底前,完成二樓版勘驗,延後至115年9月底前。另延長自建住宅部分15%加速開發獎勵金申請期限至117年1月底前完成搬遷。
桃園航空城地方促進會指出,全面搬遷期限應由115年12月底前,展延至117年5月底,以符合實際重建進度,並建立銀行貸款配套機制,請政府自航空城開發經費中提列部分資金,作為銀行貸款的擔保質押,並補貼部分利息,協助徵收戶順利取得融資,以利重建或重購住宅;其利率及條件,建議比照《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之優惠規定,並採取從寬、 從優之審查原則。
國民黨籍立委涂權吉表示,安置戶在1月17日前提出補正,讓民航局進行後續審查,先建後遷部份民航局將以最大的誠意讓民眾的獎勵金不受影響,針對當初針對貸款條件低利部分,中央金管會、政府等公股銀行將共同協調,讓航空城最後一哩路都能夠順利完成,也讓所有安置戶都能夠得順利重建家園。
國民黨籍議員徐其萬呼籲民眾,不可以保持「政府一定會延後的心態」,期限內應提出設計、建照、發包等都需要如期進行,不搬遷就會持續卡關,貸款問題民航局、市府應提出優惠並給出配套措施幫助民眾,讓政府做民眾的後盾,若遇上單一問題,就以個案滾動式檢討,並以實際行動解決,讓航空城可以如期如質順利推進,民眾順利貸款重建搬遷!
個案問題應該滾動式檢討!民進黨議員游吾和表示,大配地部份民眾要等到119年,盼政府將權值轉換為有價證券讓民眾抵押貸款,否則民眾「空有權值」貸款困難,民眾還要苦等4年才能有資金可以運用,呼籲政府正視大配地的民眾權益。
(房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