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執行長黃仁勳於主題演講時宣布海外總部的地點就在北士科。(圖/鄧博仁攝)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於主題演講時宣布海外總部的地點就在北士科。(圖/鄧博仁攝)
黃仁勳在演講尾聲無預警透過影片宣布海外總部的地點,確定落腳北士科,總部初步設計也已經出爐。(圖/輝達YT直播)
黃仁勳在演講尾聲無預警透過影片宣布海外總部的地點,確定落腳北士科,總部初步設計也已經出爐。(圖/輝達YT直播)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正式宣布,台灣總部的地點就在北士科。由於輝達屬意的T17、T18區塊由新光人壽於2021年取得地上權,必須在2027年取得建物使用執照才能轉移,代表此事涉及輝達、新光人壽及北市府的三方協商,必須修改契約或讓新壽願意放棄契約,屆時仍有政治、法律及契約3大問題待解決。

新光人壽標到該片土地的地上權,權利金分別為28億元、16億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為50年,合計投資額逾140億元,總面積約3.89公頃。由於開發進度延宕,目前仍是一塊完整的大面積空地,符合輝達想要至少3公頃以上、3至5層樓低密度建築的條件。

工商報導,最早輝達在台團隊探詢北士科時,市府相關局處曾提醒該標的涉及司法爭議,不主動提供該土地優劣分析。知情人士表示,此案涉及三方協調,倘若要修改契約,恐有政治、契約、司法三方面的困擾,北市府將傷透腦筋。

事實上,輝達有可能落腳北士科的消息傳出後,曾面臨議員質疑,新光人壽沒有拿到使用執照,就與輝達談轉移合理嗎?或者未來新壽成為二房東,再繳便宜租金給北市,北市府不就虧大了?

對此,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副總隊長范乾峯上周五於議會質詢時表示,「輝達如果真的有跟新光人壽談,基本上屬於民間商業行為,就北市府立場來講,不能逾越地上權契約規定,如果要移轉就是地上建物蓋好並取得使照,要辦建物第一次登記,然後經過市府同意,才能夠移轉。」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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