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告訴請離婚,雙方將對簿公堂。(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告訴請離婚,雙方將對簿公堂。(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黃嘉千6日證實和夏克立的16年異國婚姻觸礁,2人將打離婚官司,夫妻之間的財產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黃嘉千曾表示,她不愛花錢,不過置產是她興趣,曾有報導指出,黃嘉千在加拿大、馬來西亞和台灣都有房產,而她結婚時在南港以2千萬購入的「溫哥華花園」,賣出時已4千萬元。

黃嘉千、夏克立鬧婚變,夫妻的財產分配引發各界關注,根據《鏡週刊》報導,黃嘉千曾表示,她在30歲開始買房、賣出賺到錢後,體悟到覺得這是存錢最好的方式,黃嘉千不愛花錢,不過置產是她興趣,「覺得就是要買房子,再怎樣都要有一個家」。

黃嘉千除了在台灣置產外,在加拿大的魁北克、溫哥華有2間房,登記在自己跟夏克立的名下;至於馬來西亞,則是夫妻旅遊時,看好當地房市前景,在吉隆坡雙子星塔附近買下一間房子和一店面,黃嘉千也置產有術,結婚時在南港以2千萬購入的「溫哥華花園」,賣出時已4千萬元。

除了買房外,黃嘉千也買地,曾在宜蘭買五十幾坪正對海灘的地,她認為,現在宜蘭已經沒有這種面向海灘的好地,現在就當作養地,等漲了再賣。如今黃嘉千、夏克立將對簿公堂,如何分產勢必成為焦點。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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