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請教專家的後果,竟有父母要繳近百萬元的贈與稅!最近有位為人父母的李先生,為讓兒子及媳婦有透天厝住,就匯了1200萬元到兒子戶頭當成購屋資金,沒想到贈與行為,日後可能要繳交近百萬元贈與稅稅金。
由於不動產市場持續多頭,導致房價節節高升,很多受薪階級的年輕人想買房子,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夢想,日前在一場不動產稅務規劃講座結束後,當場就有一位李先生急急上前詢問,有關現金贈與兒子買房問題。
李先生表示,打算出錢幫兒子購買一棟市價1200萬元的透天厝,讓兒子跟媳婦有個「自住起家厝」長居久安,因此,日前才將現金1200萬直接匯入兒子名下,並打算在最近跟賣方進行簽約。
然而李先生因不懂稅務門道,又愛子心切,急於做「匯款」的這一個動作,反而讓自己多繳了75萬元的贈與稅。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購置財產之資金,以贈與論,應課徵贈與稅;如該購置之財產為不動產者,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贈與金額。
也就是說,如果父母親出錢幫子女購買自住房產,購屋資金直接由父母匯給賣方,國稅局會就房產的價值課徵贈與稅,而課徵的贈與金額計算標準為土地的公告現值加上建物的標準評定現值後,再扣掉220萬的贈與稅免稅額,之後,再依贈與額的相關稅率進行計算要繳的贈與稅。
以前述市價1200萬元透天厝,其土地及建物現值約為450萬元,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金額在2500萬元以下,贈與稅率為10%,因此,其贈與稅應為(450萬-220萬元)x10% = 23萬元,為贈與人李先生應納贈與稅金額。
但是因為李先生已將1200萬元現金直接轉入兒子名下,這樣贈與稅的課稅方式變成單純的「現金贈與」,則要繳(1200-220)x10%=98萬元的贈與稅。如果這個現金贈與動作又未申報贈與稅,一旦被國稅局勾稽到贈與行為,還要再被罰應納稅額一倍的罰鍰。
兩個資金流向不同,卻可能產生75萬元(98-23=75)的差異,李先生若先請教專家,只要繳23萬元的贈與稅就可以了,但因為他愛子心切,急著轉錢到兒子帳戶,變成要繳98萬元,接近百萬元的贈與稅。
在此提醒,不動產移轉會根據「自住」或「日後再行出售」而可能涉及到很多相關稅金,包括契稅、土地增值稅、遺贈稅,甚至是所得稅及房地合一稅等稅金計算,因此想幫子女出資購買房子前,建議先詢問專業人士,以免多繳冤枉錢。
【蔡岳臻小檔案】
★現職:蔡岳臻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 嘉義地政士仲介聯盟秘書
★專長:不動產稅務規劃、寺廟登記、土地變更、遺贈稅務規劃
★經歷:勤業眾信會計事務所特約講師、銀行稅務顧問、寺廟稅務顧問、台灣高等法院及士林地院訴訟輔導員、台北市危老推動師
★證照:地政士、信託、風險管理、洗錢防制、理財規劃人員、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中小企業財務人員、不動產證券化、債權委外催收人員
(房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