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氣候變遷,增進公共設施用地及建築基地之透水保水能力,新北市政府於2016年12月發布實施「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內政部營建署為配合相關規定並因應經濟社會環境之改變,於2018年3月開始辦理「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第一期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次專案通盤檢討)案」以利促進土地活化利用、進而加速產業及人口之進駐。
因應氣候變遷 針對水環境增訂透保水相關規定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降低都市熱島效應、涵養水源,參考本署「水環境低衝擊開發設施操作手冊」增訂帶狀式開放空間應設置透水保水設施,明確規定透水率應至少達非開挖範圍50%以上並修訂透水率公式,避免都市暴雨造成淹水災情,以降低地表逕流。
增加新興行業土地使用項目 因應產業多元發展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本次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檢討面向,首先將現行條文刪除已無相關用語定義者,另為避免用語定義與「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產生競合,如在上述法規中有定義者從其規定。再者為因應新興行業需求,參考經濟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V8.0版小類,調整相關用語定義,減少未來執行上之認定疑義,又為接軌新興產業發展趨勢與市場需求,增修訂容許使用項目,如產後護理機構,以增加生活的便利性,另本次增訂第一組低樓層住宅可作連棟住宅,可避免低樓層住宅因同一宗基地內相鄰兩幢建築物之鄰幢間隔過小,造成建築基地無法整體利用、建築物設計困難、影響都市景觀的情形發生。
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辦理第2次公開展覽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第一期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次專案通盤檢討)案」已於2020年11月10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80次會議討論通過,並於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20日辦理第2次公開展覽30天完竣,將於近期內辦理發布實施作業。
(房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