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成年人出社會後選擇繼續與父母同住,藉此省下可觀的租金與日常伙食開銷,但有了穩定收入後究竟該不該貼補家用,往往成為家庭內部的敏感話題。部分父母認為子女既然已工作,就該分擔部分生活費;另一派家長則寧可不收分文,希望孩子將薪資全力投入儲蓄與投資。兩代之間對於金錢義務與獨立生活的界線,經常存在截然不同的認知。
日本生活媒體《All About》報導,33歲的亞由(化名)雖有穩定工作,卻完全不必負擔家用。她坦言:「我完全沒拿錢給家裡,因為爸媽說不需要,要我把錢存起來。」因此,她每月將收入的一半用於儲蓄及投資,經濟負擔相對輕。
亞由表示,父母家距車站很近,通勤不到30分鐘,若搬出去獨居,不僅東京都內房租高昂,通勤時間也可能增加至目前3倍。她的父母都才60出頭,兩人仍在工作,母親甚至告訴她,沒必要特地結婚讓自己吃苦,亞由也認為維持目前的單身生活並沒什麼不好。
不過,像亞由這樣完全不必負擔家用的案例並非多數。日本理財媒體《Financial Field》引述保險業者2022年針對500名與父母同住者的調查,發現26%的受訪者沒拿錢給家用,換言之,約74%會分擔家用。整體平均每月繳交約4萬日圓(約新台幣8064元),其中20至30歲平均3萬3623日圓(約新台幣6778元),31至40歲則為4萬1875日圓(約新台幣8442元)。
至於成年子女該給多少生活費,報導分析,除了考量收入,也應了解獨立生活所需的開銷。以每月房租6萬日圓(約新台幣1.21萬元)為例,住在家裡一年就能省下72萬日圓(約新台幣14.5萬元),若加上水電、伙食等費用,實際節省的金額更多。
因此,若子女以想存錢為由不願負擔家用,父母可先與孩子一起計算獨居所需的開銷,讓他們了解住在家裡省下多少錢。即使每月拿錢分擔家用,相較於獨居,仍可能保有一定的儲蓄空間。
報導指出,如果子女收入有限,或暫時無法負擔生活費,也可以透過洗衣、煮飯、採買及打掃等家事分工,承擔部分家庭責任。對於經濟狀況好、不需要子女分擔開銷的父母,則可考慮讓孩子將收入用於儲蓄,累積未來生活所需資金。
(房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