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泳池噪音穿腦 住戶告贏建商 二審加碼判賠共1046萬餘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豪宅泳池噪音穿腦 住戶告贏建商 二審加碼判賠共1046萬餘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林姓及洪姓女子民國102年及105年分別買下台北市億元豪宅「基泰御峰」的23樓,入住後她們發現,只要有人使用頂樓游泳池,她們家就有如同打籃球般「咚咚咚」的惱人噪音,經提告求償,一審判決基泰建設須各賠償200萬、160萬元,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重新計算金額,判決基泰建設各賠償523萬2340元。可上訴。

林姓公司負責人102年以1億多元,買下建物A棟的23樓房屋,擔任家管的洪女也在105年,以1億多元買下B棟23樓房屋,2人的房屋位於頂樓,上方就是泳池。

林及洪主張,泳池使用人數漸增,她們都察覺,只要有人行走於木棧板,或在泳池「踢水、打水或跳水」,她們客廳、餐廳,就會發生拍打籃球般劇烈且干擾的重低音低頻噪音,林因此被診斷出睡眠障礙。她們多次要求建商,或透過社區管理中心、管委會轉知建商改善。基泰建設雖有相關處置,但迄今無法改善噪音,她們只能民事求償,維護自己權利。

高院認為: 有人使用泳池時房屋內可明顯聽聞噪音,類似有人於住家上方拍打籃球、或敲打地板之聲響,經送請中華民國震動與噪音工程學會鑑定,房屋之臥室測得低頻噪音大於40分貝,超過系爭房屋所在「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日間低頻噪音37分貝之管制標準,造成被上訴人受有非財產上之損害,得請求基泰建設賠償,林、洪各得請求523萬2340元。可上訴。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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