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親情設局!蕭貪哥盜用親妹印章,偽造遺產協議獨吞房地,被判處5月徒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用親情設局!蕭貪哥盜用親妹印章,偽造遺產協議獨吞房地,被判處5月徒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宗手足遺產爭議演變成刑案!男子阿廷為獨吞父親遺留下來的房地產,竟佯稱辦理繼承登事宜向胞妹阿涓(均化名)索取印鑑章與證明,隨後私下偽造分割協議書,冒簽妹妹署名並盜蓋印章,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分割繼承登記,成功將房地登記到自己名下。

判決指出,阿廷與妹妹阿涓同為父親遺產的法定繼承人,原本應依法律程序共同處分遺產。但阿廷卻以「辦理繼承登記需用印鑑資料」為由,誘使阿涓交付印鑑章與證明文件後,自行製作不實的「遺產分割協議書」,在文件上偽簽妹妹的名字、加蓋其印章,內容載明同意將全部房地由他單獨繼承,再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分割繼承登記。

因為承辦公務員無實質審查權限,僅依文件辦理程序,將房地以分割繼承名義登記至阿廷名下。阿廷得手後,更進一步以取得之房地設定抵押權,向銀行貸款600萬元,非法獲取實際經濟利益。

阿涓發現異狀提告後案情曝光,經檢方追查,比對協議書署名與相關證據,確認阿廷偽造簽名、盜用印章行使不實文件屬實。法官認定,阿廷行為已構成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詐欺取財罪,惟本案屬單一目的犯罪行為重疊,依法從一重罪名論處,因此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量刑。

法官審酌,阿廷利用親屬信任、侵害手足繼承權,並破壞地政登記制度正確性,實屬不當,但考量犯後坦承犯行,與妹妹達成調解,並已給付750萬元作為補償,彌補實際損失,也獲得諒解,尚有悔悟可能,改以較輕刑責處斷,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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