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林姓一家疑因租屋糾紛,住家遭許姓前租客駕車衝撞導致火警,造成屋內母女傷重離世。房東該如何避免及處理惡房客,成為近期熱議焦點,除了學會篩選房客,內政部近期提出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方向中,也新增保障房東權益的內容,若能通過,有助提升房東在租賃糾紛中的自保能力。
據賴志傑、施文彥的著作《用小錢,這樣做,也能成為千萬包租公》內容,提醒房東篩選房客的6個方向,包含面對窮房客不能心軟;遇到寵物族,要預期有叫聲及異味難處理的問題;家有嬰兒、幼兒的小家庭,不適合住分租套房;年長房客恐有溝通不易情形;酗酒、嗜檳榔者不能租;龜毛與有潔癖的房客也要注意。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則在《30堂千萬房產課》書中提到,和準房客聊天也可以降低遇上惡房客的風險,務必觀察對方是否衣著得體、應對合宜、神色自然,也要從其工作地點、形態來了解其經濟狀況;簽約時要求房客出示雙證件,也能避免有心人士以假身分租屋,增加保障。
另外,內政部部務會議近期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方向除有保障房客的「租期保障最短3年」、「限制續約租金漲幅」、「禁止房東阻擋遷戶籍及申請租金補貼」外,也兼顧房東權益增訂「租霸下車條款」,若租客有惡意欠租、妨礙安寧秩序或從事非法活動等行為,房東得提前終止租約;若租賃契約經公證,且租客欠租達終止條件仍拒絕搬遷,房東可申請強制執行。此法案仍待審議,若順利通過,將大幅提升房東的保障。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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