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囤房稅2.0明年5月將開徵,台中市府提出《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影響全市約9萬多戶,上午在市議會法規會討論,有議員認為基於居住正義、支持修正;也有議員認為應了解其他六都調整情況、政策能否達到效果,要求地稅局提出資料,並保留至11月會議再討論。
台中市地稅局提出的修正版本依照中央規範,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為1.5%至4.8%,且採全國總歸戶計算,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初步估算,全市繳納房屋稅者約120萬戶,其中稅額減少的占34.5%、約有41.5萬戶,稅額增加的占8%、約9萬多戶,其餘不受影響。
市議員李中認為,市府提出的修正草案完全依照財政部版本,但目前六都都還沒針對此稅率審議,應該等到其他五都審議結果出爐,了解稅率區間高低情況及年限區間長短,且有不少縣市對此條例有意見,建議保留至11月、下次開會再討論。
市議員陳俞融、江肇國說,依照市府提出的版本都是訂到稅率最高,議員立場支持居住正義,也希望租屋環境更友善,並希望稅率調升能打擊囤房情況,但從上次修法至今,市府仍無法評估相關效益,有未調查台中市空屋、租屋情況,市府應提供相關資料一併檢討,回應民眾對居住正義的期待。
市議員黃守達則說,支持房屋稅修正,可藉此回應這幾年來社會對高房價、居住正義的訴求。
最後會議決議該案保留至下次開會討論,附帶議決要求地稅局提供稅率調高後台中市空屋率、房屋出租情形,以及五都制訂情況、可能影響戶數及市府財政影響評估等資料。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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