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害怕家產被媳婦敗光,要求兒子在婚前立下「夫妻分別財產制」約定。(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婆婆害怕家產被媳婦敗光,要求兒子在婚前立下「夫妻分別財產制」約定。(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位富婆婆對準媳婦不太滿意,得知她欠卡債又常換工作,加上不生小孩要當頂客族,不僅擔心家族無後,更害怕自己的5棟房子、3千萬現金和股票被敗光。對此,律師建議祭出5大招,包括簽婚前協議「夫妻分別財產制」、別贈與兒子太多財產,以及預立遺囑等來挽救局面。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臉書分享案例,一位富婆婆只有一個獨生子,兒子已經暈船,決定在今年七夕與女友結婚,準媳婦工作不穩定,5年內換了7個工作,好像還欠卡債,要靠我兒子吃穿,且不想生小孩要當頂客族,可是我家血脈單傳,豈不是家族斷後。

富婆婆還說自己經營一間公司,擔心兒子娶錯人影響公司大局,透露在北市有5棟房子、3千萬現金和公司持股。由於對未來媳婦很不滿意,要如何挽救這個局面?

蘇家宏表示,富婆婆與其煩惱,不如花心思在自己可掌握的5件事情上。

一、在兒子結婚前,兒子與女友先立下婚前協議─「夫妻分別財產制」約定:

富婆婆如果希望將來兒、媳各自擁有財產的處分權,或是怕媳婦遊手好閒、在外積欠卡債,而拖累兒子的財務;或是突然有一天兒子想離婚,擔心遇到上述事情,可以事先立下分別財產協議,日後就不必煩惱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二、先不要贈與兒子太多財產:

若準媳婦不願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也不要翻臉,因為兒子結婚後,婚前的財產,以及婚後的繼承、贈與和慰撫金的財產,都不會因為兒子離婚,讓兒媳婦主張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

但這些財產所生出來的利息(孳息)就需要分配,因此想要提前贈與兒子財產應特別慎重。例如,贈與房屋給兒子做新房自住,不會有夫妻財產分配問題,不過贈與股票,未來的股利或股息都算兒子的婚後財產。

三、如要贈與財產可附加條件(或負擔):

選擇「鼓勵」兒子或媳婦的某些好行為,讓家裡更幸福,例如:

(1) 富婆婆可以簽訂契約表示,如果生孫子的話,就把北市房產贈與兒子、媳婦作為獎勵。用愛與財富傳承改變局面。

(2)贈與房子給兒子,但兒、媳每星期至少要跟婆婆吃飯2次以上,若沒有照做,可以撤銷房子贈與。

(3) 如果兒子、媳婦有正常上班,每個月另外贈與3萬元,鼓勵腳踏實地的工作。

四、運用信託贈與股票,富婆婆可確保股東投票權

富婆婆是經營公司的老闆,若擔心股權贈與獨生子後,兒子因為枕邊人一句話就動搖公司經營權,富婆婆可進行「股權規劃信託」。

五、預立遺囑

富婆婆若擔心未來兒子繼承遺產後,兒子自願將財產過戶到媳婦名下,可以規劃遺囑,讓部份財產以遺囑信託的方式,繼續保護家產不被任意花用或移轉。

此外,若兒子沒有小孩的話,未來兒子的遺產將由媳婦完全取得,因此預立遺囑將部分財產遺贈公益的方式,化作大愛。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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