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十多年的台東美麗灣度假村,台東縣府2021年以6.29億元買回建物,去年依促參法公告ROT供文教用途,台東縣長饒慶鈴昨天表示已完成委外招標;台東縣府財經處指出由富野大飯店及聯合華立公司得標,5月底簽約,租期42年,估計可為縣庫帶來逾6億元收入。
台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財產及開發科長黃泇锝今天受訪表示,今年2月議約完成,由富野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聯合華立公司得標,兩家公司將成立新專案公司經營,最快5月底完成簽約,租期42年,包括權利金2000萬元和每年的獲利,初步估計42年可為縣庫增加逾6億元。
黃泇锝說,委外經營的項目必須是文教設施,根據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7款,文教設施包指「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文化、教育功能之解說、訓練、展演、研發、住宿、保存等相關設施」。
外界質疑委外經營文教設施是「掛羊頭賣狗肉」,仍是經營旅館。黃泇锝強調,委外經營的項目是以文教設施規畫,必須向公眾提供文化、藝術、運動、生態體驗課程及遊程等符合教育訓練,而非一般單純僅提供住宿的觀光旅館。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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