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國人習慣由女性拋棄遺產的型態,隨著社會變遷也逐漸改變,圖為建案接待中心示意。(圖/葉思含攝)
過去國人習慣由女性拋棄遺產的型態,隨著社會變遷也逐漸改變,圖為建案接待中心示意。(圖/葉思含攝)

根據財政部針對遺產稅案件最新統計,被繼承人的男女比重上,雖然仍舊有男多於女的狀況,但比重已經從男性占比從97年的72.3%減少9.1個百分點為 63.2%,女性占比則由27.7%提高至36.8%,兩者逐漸拉近。

在拋棄繼承比重上,男性拋棄繼承已經從97年的39.2%,2020年增加至44.5%,女性拋棄繼承從60.8%降至55.5%。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資深經理徐佳馨表示,過去男性在經濟上佔優勢,致使留有遺產的男性佔多數,而隨著女性地位提高與經濟獨立,加上女性壽命較長等因素,使得身後遺產的兩性差異比重逐漸縮小;同時,在過去國人習慣由女性拋棄遺產的型態,隨著社會變遷也逐漸改變。

遺產稅實徵件數概況
遺產稅實徵件數概況

【遺產稅連年增加,性別比漸有不同】

徐佳馨指出,2020年國人遺產稅實徵案件共9846件,男性被繼承人6219人,占63.2%,2008年與2020年相比,兩者差距由44.6個百分點減為26.4個百分點,顯見隨著女性經濟能力增加,置產與家中財產登記規劃之性別觀念漸有轉變,讓身後留有遺產的女性比重增加。同時,過去台灣人習慣由男性繼承家業,女性拋棄繼承的型態,近年已有改變,雖然遺產抛棄繼承人仍以女性居多,不過差距也在縮小中;另外在年齡級距觀察,20歲以上各年齡層均呈現女性占比高於男性,其中以60~64歲差距最大,足見該觀念也漸次改變。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副理郎美囡表示,民法修訂後,以限定繼承為原則,對於被繼承人的債務,僅需用繼承所得遺產償還。不過,當已知被繼承人債務龐大,或有協議、風俗習慣,會採用拋棄繼承,提醒繼承人必須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住所地法院提出,且拋棄繼承會對順位產生影響,建議決定前還是要審慎為要。

另外,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指出,如今全台的結婚率與生育率都偏低,離婚率又偏高,加上還有同志、終生未婚等情況,打破過去傳統的家庭組成,讓性別因素在繼承影響上逐漸模糊,民眾反而需注意若天外飛來的家族債務繼承,或是不值得開發的土地繼承,還得繳交持有稅費,又成燙手山芋,都得儘速拋棄或做相關處理,而自身的財產分配也在生前做好分配,免於有心人士覬覦。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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