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稅捐,對於尚未繳納之地價稅、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展開催繳作業,繳款書以雙掛號寄送至納稅人之戶籍地址或營業地址等,民眾於收到繳款書後,請於限繳日期內就近至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不含郵局)、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或財政部繳稅服務網站繳納。
稅務局說明,繳款書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為止,如果超過限繳日期30日仍未繳納案件,將移送強制執行,請納稅人勿輕忽。並提醒繳款書地址如有變更,請儘速申請變更地址或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捐,可避免因收不到繳款書,而延誤納稅。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稅務局下列服務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文章來源:桃園稅務局辦理全面催繳「這3種稅單」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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