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完成查定分類 國土合理利用更安心(圖/高雄市政府)
山坡地完成查定分類 國土合理利用更安心(圖/高雄市政府)

山坡地尚未查定前,地籍資料上使用地類別為暫未編定者,依法視同林業用地管制,僅可造林,不得作農業利用,影響民眾權益甚鉅。完成山坡地查定及使用地類別編定後,農民具合法經營使用,且不再面臨因颱風、乾旱等天然災害,遭受農作損失而無法申請救助之困境。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因縣市合併,承接中央移撥之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業務,迄今已完成土地清冊10,500餘筆,面積達2,394公頃土地之查定分類,其中適合農作利用之宜農牧地計6,610筆,面積約1,769公頃;坡度陡峭,應以造林或維持自然林木、植生覆蓋,不宜農耕之宜林地為981筆,面積約442公頃;現況為建物、道路、溝渠等非農業利用之土地計2,980筆,面積約166公頃,另有山區部分零星土地因裸露、沖蝕嚴重,利用套繪崩塌地潛勢判視及現場調查後查定為加強保育地,以避免災害發生。

以往查定作業一律採現場調查方式辦理,費力耗時,水利局經多次檢討精進,充分運用圖資套疊分析等現代化科技加速完成,並全數交予地政機關辦理後續編定作業,據以規定各土地之經營使用態樣,以促進國土合理利用永續發展。

文章來源:山坡地完成查定分類 國土合理利用更安心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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